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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问题七:专利申请审查程序

作者: 本站 来源: 本站 时间:2018年09月27日

1、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程序主要有:

1)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及其他有关文件,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出专利申请。

2)受理申请。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请求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后,发出受理通知书,确定专利申请日,给予专利申请号,并通知申请人。

3)初步审查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的格式、法律要求、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。初审不合格的,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。如仍然不符合《专利法》要求的,予以驳回。

4)公布申请。对初审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,自申请之日起满十八个月,在《发明专利公报》上公布。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提前公布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初审合格后立即公布。

5)实质审查。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,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,也可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。实质审查时审查员会在详细检索后给出审查意见通知书,通知书中包括:例如关于本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创新性评价意见。实质审查的审查范围当然不仅限于评价该专利申请的创新性。

6)授权公告。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,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,发给发明专利证书,在《发明专利公报》上予以登记和公告。

2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需通过初步审查,即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相应专利权及专利证书,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。

若您在专利申请方面有任何疑问,您可以咨询欧诺团队,欧诺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。电话和微信咨询热线:189731017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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